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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桂政發〔2014〕10號),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2014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市、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4〕20號)和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開展2014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4〕3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全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2014年全市共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711名。為確保今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的順利完成,現將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詳見《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計劃表》。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

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須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㈡具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和合格學歷。

㈢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具體報考條件以《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計劃表》為準。

㈣其他:

⒈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4年7月31日為界。

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統一設置為兩年(含兩年)以上工作經歷。

⒊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用人單位需書面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⒋國傢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單位的書面同意後,方能報考。

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現役軍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新錄用未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2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佈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采取說課、試講或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環節進行。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場報名靜電除煙機

㈠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可登陸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人事考試網報名。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要一致。報考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網站並網上填寫《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在同一網上提交並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保存。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6月4日8:00 6月10日24:00。

㈡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按照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考試資格審查系統,依據本《公告》的規定和《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計劃表》公佈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在兩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同意報考的審核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並在網上及時反饋給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限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報名時,報考者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報考者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桂林市人社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人並嚴格按照《公告》公佈的崗位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已公佈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筆試的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6月4日8:00 6月12日24:00

特別提示考生註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核對。

㈢繳交報名考試費方式及時間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字〔2010〕269號)文規定,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需交筆試費,筆試科目共為2科,考試費每科50元,考生交費共100元。

網上繳交報名考試費時間:2014年6月4日8:00 6月13日24:00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成功繳費訂單號、報名序號於2014年6月10日至7月11日(國傢法定假日不辦理)到桂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地址:桂林市疊彩路8號大院7號樓2樓;電話:0773-2815807)領取報名發票(不領取也可參加考試),過期不予辦理。

㈣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人事考試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使用激光打印機或噴墨打印機(A4紙)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嚴禁使用針式打印機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必須打印出(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照片,自貼照片無效。報考者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4年7月7日10:00 7月11日24:00

網上報名操作技術咨詢電話:0773 2825325,2815807

㈤開考比例

招聘職位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由招聘單位主管局書面函告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後,方能開考。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職位且已繳費成功的人員,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取消開考通知(通知公告於2014年6月13日15時前發佈)後,於2014年6月14日8:00 6月15日17:30期間可改報其他職位。如不選擇或不符合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於6月14日 6月15日辦理網上退費手續。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㈠筆試科靜電油煙處理機

2014年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設置筆試環節,筆試科目為:

⒈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⒉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本次公開招聘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舉辦或者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社會上的各種考前培訓活動均與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㈡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09:00 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 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㈢筆試地點

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㈣筆試閱卷及成績公佈

筆試由廣西招生考試院組織統一閱卷。2014年7月24日10時後,報考人員可登陸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桂林人事考試網查詢。

五、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及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後,面試實施機關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 3的比例,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並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選名單。對資格復審不合格及本人自願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佈時間:2014年7月25日。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面試資格具體審查時間、地點安排詳見公告。

實行嚴格資格復審制度。筆試結束後,桂林市教育局、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對進入市直屬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對進入各縣區中小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無誤後才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上下載打印《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要求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考生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傢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的考生,須主動向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資格復審時,考生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等)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報考者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承擔。

六、面試

㈠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要求參加面試並交納面試費50元。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㈡市直屬學校教師面試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組織實施,市人社局監督指導;縣(區)中小學教師面試由縣區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組織實施,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監督指導。面試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時間:2014年7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教育信息網上發佈。

發佈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㈢面試方式:根據招聘崗位采取說課、試教的方式進行,中職學校專業技術教師可以采取實際操作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形式見招聘職位表。

㈣考生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餘酌情按扣3 5分處理。

㈤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佈。

七、考核

㈠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並列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門自行確定並公告。

㈡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兩人以上的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等。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㈢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㈣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體檢

㈠經考核合格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報考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㈡全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人員的體檢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於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體除油煙機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核、體檢者,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九、聘用

㈠擬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佈的范圍內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定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瞭招聘手續後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社部門審核後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書面決定,解除聘用。

㈡經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後,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後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㈢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傢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㈠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 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所有參與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㈢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⒈報考人員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⒉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㈣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定,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報考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並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㈤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㈥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並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桂林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聯系電話:0773--2823517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聯系電話:0773 2866296

桂林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3 2825325、2815807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www.glrsj.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或www.glrc.gx.cn

桂林市人事考試網:guilin.gxpta.com.cn

桂林教育信息網:www.gledu.cn

附件:1、《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2、《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職位計劃表》。

3、《2014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4、《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14年版)》

2014年5月25日

桂林市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工作時間安排表


廣西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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